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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管理制度

后勤处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5-10-21    点击量:

为进一步强化后勤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遏制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吉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修订)》(校党发〔2021〕95号)等规定,结合后勤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成立后勤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处廉洁自律工作。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任组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廉洁自律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和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深化廉洁文化建设

(一)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纳入党员年度学习教育计划,结合“三会一课”定期组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二)提升廉洁精神境界。积极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每年开展主题宣传、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培育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的文化氛围。

三、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

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提醒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常规性廉政提醒

1.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发送微信等多种形式,重申纪律要求,提醒教职工廉洁过节。

2.重点岗位提醒。对涉及工程、服务、货物等较大经费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常态化廉政提醒,通过签订年度廉洁承诺书、每半年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压实“一岗双责”,提升自律意识。

3.日常事项提醒。家事提醒,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人事变动提醒,在人员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时,及时进行廉政谈话,严禁借机请客送礼。项目采购提醒,在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关键环节启动前和过程中,进行针对性廉政风险提示。

其他事项提醒,针对可能产生廉洁风险的其他重要工作或时间节点及时提醒。

(二)配合纪检监察机构专项提醒

对工作中发现或纪检监察机构指出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或个人进行专项廉政谈话或书面提醒,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核查工作。

四、明确廉洁行为禁令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令:

(一)严禁违规吃喝

1.严禁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搞“小圈子”,借用各种名义违规组织或参与“饭局”。

2.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伪造公函、虚报人员、“一函多餐”、“一餐多报”,同城公务违规接待,在值班、外出公务期间饮酒。

3.严禁在内部食堂、校内经营场所违规吃喝,或转移接待费用,或提供、使用高档食材、酒水。

4.严禁在高档小区、写字楼、烟酒专卖店、茶楼、“农家乐”等“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

5.严禁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违规吃喝,以虚假名义报销餐费,违规聚餐饮酒甚至酒后滋事、饮酒致死。

6.严禁接受或参与由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服务单位、物业服务单位、货物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等与后勤处存在业务往来或利益关联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宴请、聚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宴席,严格控制规模标准,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8.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嫁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二)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1.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其他利益。

2.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指定、推荐供应商或产品,强制要求服务对象到特定地点购买商品或服务,违规向服务对象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获利。

3.严禁在业务往来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手续费、好处费。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1.严禁违反国家及学校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各类资金。

2.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类费用。

3.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和预算管理规定,严禁虚报、冒领、骗取资金;严禁使用虚假发票或其他非法票据套取资金。

(四)公正规范行使职权

1.依法依规履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理公务,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定的程序,不得擅自简化、变通或规避程序;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具体业务活动。

3.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涉及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利益的决策或事项,必须主动申报并回避。不得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本人及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健全监督管控机制

(一)强化内部控制

严格执行《后勤处自行采购工作规程》《后勤处预算及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后勤处借款及报账管理规定》《后勤处印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流程规范、权责清晰。每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和业务风险点排查评估,建立风险清单,针对高风险领域制定并动态完善防控措施。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科室自查自纠。

(二)畅通师生监督渠道

及时接收反馈校领导信箱、处长信箱、961946平台等渠道师生反映意见,认真接受学校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等组织依法依规提出的监督意见,建立受理、承办、反馈流程,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有记录。

)严肃执纪问责

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对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依规依纪进行初步核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内部处理,同时积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和纪律审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受到不实举报的教职工,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将问责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