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务:爱卫会事务科科长
办公地点:鼎新楼C区4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67480
工作职责:负责爱卫会事务科全面工作。协助副处长工作,按照工作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1.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爱卫会事务科人员的纪律监督、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学校的相关决定,制定分管业务科室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等。
3.负责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科室业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省、市爱卫会的环境卫生检查的组织工作。
5.配合省、市食药监、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品及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7.负责学校冬季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评优、评奖工作。
8.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