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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管理科

住宅管理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研究国家、吉林省及长春市有关住房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

2.负责办理职工个人不动产权证书。

3.负责协调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审批。

4.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学校危旧住房改造相关事宜。

5.配合区域综合办公室处理职工住房遗留问题。

6.负责学校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7.负责住宅管理科日常工作。

(二)科长职责

协助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工作,主要负责全校的职工住房管理。

1.负责研究国家、省、市住房政策,制订学校的相关住房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相关决定。包括职工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职工住房货币分配、采暖补贴等工作。

3.参与我处住房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制定与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工作计划。

4.抓好职工住房管理工作,处理好职工住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科室内人员的纪律监督、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6.负责校内相关部门、省市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及科室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