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学校供水、供暖管道的跑、冒、滴、漏问题,减少损失,加强探测仪器(管线仪、相关仪、听漏仪、流量仪)的管理,规范设备仪器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仪器设备的使用范围及程序
(一)管线仪、相关仪、听漏仪用于地下管道的管线定位和漏点检测。
(二)流量仪用于测量地下供水、供热管线流量,记录和供水供热质量。
(三)其他单位借用,必须通过正常程序申请办理借用手续。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
(一)根据实际排查需求,制定地下供水、供暖管网排查工作方案,排查后由后勤服务集团校区后勤服务中心配合制作出供水、供暖管网平面图。
(二)根据供水、供热流量的异常,通过相关仪器设备及时对管网进行排查。
三、仪器设备的保管
各种仪器设备由节能办公室设专人保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仪器设备出库需要按程序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外借。
(二)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定期维护,要及时服务商取得联系,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