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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管理制度

后勤处办公用品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08    点击量:

第一条为加强处办公用品日常管理,建设流程规范、节约成本、优质高效的办公方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管理科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用品使用执行申领报批制。各科室领用办公用品前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见附件一),详细填列所需办公用品申领数量、品名后报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报主管处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采购、发放。

第四条零星采购不得少于2人,1万元-5万元采购按规定处内招标,5万元以上需按采购中心规定招标。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领取

5.1领用的原则是: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一次一领,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

5.2科室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写明领用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事项并签字。

5.3对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剪刀、订书器等原则上不能重复申领,如需重领必须写明原因。

第六条办公用品的使用

6.1使用办公用品应坚持勤俭节约,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6.2办公用品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6.3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维护保养办公设备,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延长办公设备、用品的使用寿命。

6.4对于高档耐用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应该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综合科负责协调联系退换、维修等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6.5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自己负责管理,如计算器、本、尺等;如科室共同使用的,应由科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如打印机、复印机等。公共财产发生认为损坏时,使用人或责任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6.6任何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专用办公设备带出办公地点。

第七条本制度由处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经处长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

申请部门:

序号

申领数量

审批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请科室签字

综合科

分管领导意见

主管经费领导意

附件二 :办公用品分类表

序号

办公文具


1

书写用品类

中性笔、圆珠笔、各类铅笔、记号笔、白板笔、钢笔、荧光笔等

2

笔记本类

软硬抄本、皮本、会议记录本、便签、名片册、信纸、信封、活页夹、电话本等

3

桌面文案用品类

曲别针、大头针、订书器、订书钉、墨水、橡皮、胶水、起钉器、转笔刀、剪刀、名片盒、胶带、双面胶、胶带切割器、装订夹、加厚订书器、加厚书钉、装订机、桌牌

4

文件管理用品

多页文件夹、资料册、文件袋、燕尾夹、文件盒、牛皮纸档案袋等

办公纸张类

打印纸(含彩色打印纸)、相片纸等

财务档案用品类

计算器、票据夹、复写纸、印台、印油、档案袋、档案盒

绘图用品类

直尺、软尺、卷尺、三角尺等

广告印刷品及标牌类

指示牌、科室牌

日杂用品

暖壶、办公用石英钟、纸杯、纸篓、垃圾袋、手套、毛巾、扫把、拖把、洗手液、肥皂、香皂等

电脑耗材及周边类

墨盒、硒鼓、色带、碳粉、U盘、光盘、鼠标、键盘、鼠标垫、杀毒软件、网线、数据线等

办公设备及附件类

计算机、碎纸机、打印机、打复印一体机、通讯设备(电话机、传真机)、保险柜等

办公家具类

办公用桌椅、沙发、卷柜(含木制、铁质)、茶几、书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