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立项批复和学校财务处下达批复的校内维修经费预算额度,广泛征求了各校区综合办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申报项目内容、资金使用要求及各校区房屋及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立项方案。按轻重缓急、保证重点的原则,着力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实验教学整体环境,制定2019年房屋修缮和基础实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经过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处长办公会决议,提报相关校领导审定,现将方案内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维修立项方案
2019年修缮工程预算总投资额20448.14万元。
二、进度要求
根据施工计划,提前启动了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5月中旬以前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完成方案设计、造价咨询及招标工作。张贴施工公告,按照计划工期竣工投入使用,按照财务处资金支付进度要求完成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三、职责分工
依据吉林大学《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吉林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规定》,明确各负责单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房屋修缮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制定、招标文件编制、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及资料整理归档等。财务负责人由校区综合办主任担任,严格按照资金拨付计划控制资金使用。
(二)设计方案审定,按照项目资金额度及项目情况制定设计方案,由资产管理与后勤处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审定。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总体协调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加强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等,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工程量审核,隐蔽性工程记录,工程量及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材料审验等工作。
(四)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五)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审计处委派全过程审计监督。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