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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及调整资产管理业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JY/T 0624-2018)行业新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转发。并根据新标准发布要求,对我校资产管理相关部门所负责的业务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事宜如下:

一、门类资产,包括防盗门等。纳入土地房屋与构筑物管理,由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负责管理入账。

二、门禁系统,包括校门门禁、楼门门禁、实验室门禁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入账。

三、软件,随主机购买使用的软件(单机单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入账;单独购买可独立使用的软件(多机联用),由图书馆负责管理入账。

四、医用模型,包括模拟体验装置,高级训练装置等,由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负责管理入账。

五、图书、档案,新增纸质、声像、照片等档案分类,由图书馆负责管理入账。

六、实验台、柜类资产,按照招标合同要求及具体功能进行界定。台、桌、铁架等由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负责管理入账;实验用含电子、电气类等多功能用途的台、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入账。

七、炉灶、炊具,包括锅、屉、送饭车、洗碗筷机、消毒箱等常用厨房用具,由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负责管理入账;和面机、切肉机、面包机等相对贵重的主食及副食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入账。

资产入账归口业务划定未尽事宜,以相关职能处室解释为准。

望校内各单位周知本次调整,并遵照执行。

联系人:曹志杰、王野;咨询电话:85151098、85151090;办公地点:前卫南校区鼎新楼C区445、436。

附件:《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JY/T 0624-2018)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