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长春市爱国卫生条例》《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春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出台《吉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办法》,现向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16: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gengqx@jlu.edu.cn。
联系人:耿全祥
联系电话:85166546、15526852975。
附件:《吉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