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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副科长岗位人员组织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点击量:

处内有关人员: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单位将开展副科级干部组织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副科长岗位设置

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参照《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限处内本次科级干部调整前任副科长岗位人员申报。

三、工作步骤及日程安排

(一)公布岗位、个人申报(9月12日)

在本单位内公布岗位,现任副科长岗位(享受副科级职务职责津贴)人员向本单位工作小组报名。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9月12日-14日)

“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年龄、任职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等影响聘任的相关事项。

(三)酝酿拟聘人选(9月14日)

“工作小组”根据申报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及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充分酝酿并初步提出拟聘人选。提出拟聘人选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

(四)确定拟聘人选,上报学校(9月14日-9月21日)

“工作小组”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投票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时,“工作小组”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到会。成员可以投同意票、不同意票或者弃权票,但不得另提名他人。同意票超过“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的1/2方为通过。正式投票一次有效,缺席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得补投票。

确定拟聘人选后,请相关人员及时填写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工作小组”,审批表详见附件2

(五)审批任命

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聘任的科级干部,所在单位要进行任前谈话。谈话记录需存档备查。

四、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党员、各民主党派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孙 娟

联系电话:0431-8516654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439室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