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广大师生: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总要求,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和《长春市2018年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春季校园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我校爱国卫生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8年4月是第30个爱国卫生月,长春市将今年爱国卫生月的活动主题确定为 “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改善校园人居环境;科学实施以清除“四害”孳生地和灭鼠为重点的病媒防制工作,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
三、活动内容
(一)创新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通过标语、展板、校报、电视台、校园网,做好爱国卫生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浓厚氛围。宣传垃圾分类,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师生对垃圾分类的自觉性。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提高师生除害防病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医院
(二)开展学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1、组织集中卫生清洁日活动,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积存垃圾、白色污染等环境卫生死角;
2、做好各垃圾收集点管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公厕卫生保洁;
4、清理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居民楼道卫生,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城市牛皮癣(小广告);
5、清除水面的垃圾杂物、漂浮物;
6、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补栽缺损苗木,解决缺株断条;
7、清洗宣传栏、长廊、垃圾箱;
8、修整破损街路边石和人行步道方砖;
9、整治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10、加强“门前三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
11、整治机动车辆、自行车乱停乱放;
12、全面加强食品卫生安全。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集团、各校区服务中心、教育工会、保卫处、明德物业公司、春天物业公司。
(三)科学开展春季病媒防控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1、落实《长春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提高师生防蚊灭鼠、预防疾病的能力,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做好师生健康宣教工作、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的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校医院
(四)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开展全校学生宿舍大扫除、大评比活动。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2、开展单位办公室卫生环境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3、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健康徒步活动。
责任单位:校工会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3日-4月7日)
利用标语、会议、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形成爱卫月宣传热潮,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8日-28日)
各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的重点,结合实际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
1、4月9日-23日,集中开展室内外卫生环境整治活动。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对办公室、学生寝室、室内外公共卫生环境进行集中清理,开展卫生大检查活动,准备迎接省市爱卫会的联检。
2、4月23日-28日,开展春季灭鼠灭蟑统一消杀活动。省爱卫会确定4月28日为全省统一熏杀越冬蚊蝇和灭鼠活动日,配合市爱卫办开展户外宣传并为群众免费发放消杀药物活动。
3、4月13日、20日为“全市集中清洁日”、“周末卫生日”。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接受长春市爱卫办的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9日-5月15日)
我校爱卫办将配合市爱卫办在活动月期间对校园、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场所进行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问题反映情况形成整改意见,确保爱国卫生月取得预期成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活动月的相关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浓厚氛围。
2、各单位要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动态、信息、典型和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校园网,共同分享,互相促进。
3、学校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好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请于4月4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学校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孟达 监督电话:85167480
吉林大学爱卫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